2011年5月26日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受理了我公司商标注册申请,经过商标实质审查 (12个月左右)及为期3个月登报公告,2012年7月16日,公司领取了商标注册证(见附件)。
《商标注册证》是商标局依照《商标法》的有关规定,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。《商标注册证》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有:商标(图样),商标注册号,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,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,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(有效期)。
商标法规定:“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,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,受法律保护”。 注册商标有如下作用:1.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;2.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, 受法律保护;3.通过商标注册,可以创立品牌,抢先占领市场;4.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,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;5.商标可以通过转让,许可给他人使用,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;6.商标还是办理质检、卫检、条码等的必备条件;7.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。
在市场上,注册商标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,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载体,代表了企业的信誉,企业的形象,凝聚了生产者或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、信誉和形象,是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综合体现。同时,商标作为一种重要的产权,是企业的名片和无形资产。在市场和资源不断向品牌集中的趋势下,公司商标注册证的取得,将为东方新星品牌战略的实施增添新活力!
(撰稿:李咏梅 2012.7.17)